列位我所敬愛的兄弟姊妹,願恁平安!
今年四月、五月是我們教會的「選舉月」,根據教會法規,長執每四年要改選一次,今主日我們要改選長老,五月十五日要改選執事,願上帝的靈運行在我們中間來成就祂的旨意,從13位長老候選人的中間選出10位合上帝所用的器皿。
在長老教會的組織中,「長老」佔有很重要的角色,長老與牧師所組成的「小會」、「中會」及「總會」是行使治理的權柄的機構,長老教會的組織不高舉個人權威,所以設立長老與牧師組成的議會來行使如同天主教的教皇與主教的權柄。「執事」雖未成立小會、中會及總會的議員,但仍然可在長執中參與服事與執行任務的機會,學習做一個「預備長老」。因此,長執的選舉是很重要的,因為長執的職務關係整個教會的發展,特別這一屆的長老要引領教會邁入設教70週年暨聘請下任的牧師,如何承先啟後責任重大,求上帝賜給能力,使每一個人都能成為時代的長執。今天,我就從選舉的重要性、選舉的意義和選舉的取向三方面來談長執的選舉。
一、 選舉的重要性
教會的選舉是非常重要的,理由有三:
1、 選舉是聖經所教導的原則:
例如舊約時代,摩西從以色列人中選出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新約時代也選出七位執事來管理飯食;保羅旅行各地傳福音設立教會,也不忘選立長老來管理教會(徒14:23),所以教會舉行長執的選舉是根據聖經的原則來辦理。
2、 選舉是實踐教會民主的理想
長老教會的體制是採「民主共和」的制度,而不是如天主教是走「中央集權」的路線。長老會不主張中央集權,是認為人是罪人,絕對的權力會形成絕對的腐敗,同時也是尊重個人自由意志及人權的表現。「民主共和」的精神就是以信徒所選出的長老與牧師所組成的議會來領導教會,執行主教的權柄。所以若不經由選舉,教會民主的理想就無法實現。
3、 選舉是表現教會的秩序
西洋人說「God is order」(上帝是有秩序的神),上帝的作為確實是有秩序的,不僅在創造天地時是如此,祂在歷史中的行動也是如此,保羅在林前14:40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按次序而行。」選舉可以表現教會規規矩矩的秩序,教會有秩序的表現可以肯定上帝的榮光和尊嚴,顯出屬靈的美,也可保全教會的完整性(intergrity),使教會充滿活力和新陳代謝,同時也是一種學習順服的功課,並使跌倒的人可以再爬起來,重新建立自己不給魔鬼留地步。
二、 選舉的意義
選舉的意義有三方面:
1、 對選舉人來說:
選舉長執不是像一般民眾選舉民意代表一樣,總是以人的眼光,站在自己的立場,選舉能為人喉舌、為大眾爭取利益的代議士。乃是以屬靈的眼光,站在上帝的立場,選舉上帝合用的器皿。例如這個人是否有好信仰?是否有智慧有見識?是否有好名聲好榜樣?是否肯謙卑受教?是否肯奉獻時間服事主?如果我們用這種眼光來選擇,結果一定大大不同。例如上帝揀選摩西,而不揀選摩西的哥哥亞倫,來當以色列民族的領袖,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在想,如果以人的眼光來選,可能百姓會選出亞倫來當以色列民族的領袖,這是因為:
(1)、亞倫的口才好,能言善辯(出4:14)
(2)、亞倫善察民意,善體民情(當年摩西上西乃山時,40天沒有下來,百姓要求亞倫鑄一隻金牛犢供百姓祭拜,以取代耶和華,亞倫順應民意而作。)
(3)、亞倫沒有脾氣,很好商量,好似一幅「好好先生」(Mr. Yes)的模樣。
這樣的條件一定很符合百姓的口味。但上帝並沒有選他,上帝所以揀選摩西,是因為摩西為人正直、溫和、處事果斷、勇敢、肯吃苦、不妥協、又認同自己的同胞,完全順服上帝(希11:24-28)。上帝喜歡用這樣的人。事實證明上帝的眼光是正確的,因為摩西帶領百姓親近上帝,完成上帝託付他偉大的工作,而亞倫卻使百姓陷入大罪。
2、 對被選上的人來說
他應當認為這是出於上帝的揀選。「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撿選了你們。」因為選舉是經過禱告,得聖靈的相通,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來選舉的,所以所選出的長執,確實是「主要用你」,被選上的長執應當有這種認識,正如使徒保羅也常常自稱「奉上帝的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林前1:1),所以被選的長執要有強烈的召命感。把這個職務當成是上帝所派定的,所選召的,歡歡喜喜地來接受,並預備為上帝做更大的服事。
3、 對落選的人來說
請不要灰心失志,甚至跌倒離開了教會。如果落敗不是因為人為的因素,我們應當以平常心來接受這個功課。落選也一樣有上帝的旨意在其中,有時上帝要我們更加熱心,有時要我們反省,有時要我們更謙卑,有時要我們等待……。
三、 選舉的聖經取向
到底要選出什麼樣的人?根據聖經使徒行傳第六章,開出了長執獲選的三個條件:
1、 好名聲
意即堪為信徒之模範,在言語、行為、信心、愛心、清潔上都有好見證,在社會上與人相處,也是鄰里稱讚。
2、 聖靈充滿
意即富有屬靈的感化力及強烈的使命感,熱心服事教會,敬神愛人。
3、 智慧充足
這種人必是具有才幹有恩賜、通情達理、成熟穩健、善解神意、曉悟真理。
聖經開出了這三個條件,很多人都會因而退縮,自嘆不如,所以我稱它為「高標準」,既然聖經如此記載,我們就應當如此遵行,不過我願在此針對上述三個條件提出三個「低標準」供我們考慮,至少這三個低標準是必須要有的條件:
(1)、人際關係良好,能合群,不要有怪癖,如果擔任長執與人相處不和諧,又有怪癖,他本身都叫人難服事,如何去服事人?
(2)、信仰正確,全家歸主,沒有不良嗜好,肯抽出時間來服事主,服事教會。
(3)、有追求上進的心,肯謙卑受教,關心教會,常參與各種聚會和活動。
最後讓我們注意一節聖經,徒6:7說到,當初代教會設立了7位長執之後,「上帝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我相信我們的選舉,能照聖經的教導來辦理,以聖靈的相通來圈選,如果選對了上帝合用的器皿,上帝的道一定會在鼓山教會興旺起來,鼓山教會的信徒人數也會一天一天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