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位我所敬愛的兄姊,願恁平安!
為了使大都市的交通能達到「忙而不亂」的水準,過去有一段時間在電視、報紙或是計程車的後窗,出現一句「把交通的愛找回來!」尤其是在報紙上有更大的篇幅,來推展這一個運動。長久以來,我們的交通始終混亂、脫序,最大的問題是出在馬路上的愛,流失在每一個爭先搶快的駕駛盤上。只要每一個人多一份交通自律,就能減少一份失序的混亂。主辦單位深信「愛」是「交通自律」的動力,「愛」──人人若肯自愛與愛人,交通必然暢通。同樣的,社會治安是否會更美好,個人的行為是否會更良善,家庭是否能夠更和諧,不只是出自法律與知識的傳授,更重要的是「把生活的愛找回來」,一個懂得自愛與愛人的基督徒,必然是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國民,正如保羅所說:「所以,愛成全了全部的法律。」(羅13:10)
保羅在羅馬書13:8-10節,指示出每一個信徒應該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真正以「愛」作為行事為人的準則。在這段經文中,保羅從三個方向談到基督徒如何過「愛」的生活:
(一)、凡事都不可虧欠人
保羅首先提醒我們,要以「凡事都不可虧欠人」作為處世為人的基本原則。「凡事都不可虧欠」是指無論作什麼事都不使別人吃虧。「凡事都不可虧欠」的另一層含意,是指不佔別人的便宜,才能進而談到「奉獻與給予」。簡單的說「凡事都不可虧欠」就是要我們凡事都對得起人,能有一個清潔和無愧的良心,有「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的好行為,這是活出愛的第一步。我們應該怎麼行才能達成「凡事都不虧欠人」的原則呢?
如果我們遵行耶穌的吩咐,就能「凡事都不虧欠人」。主耶穌曾說:「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帶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句話在消極方面而言是:如果我們不想別人使我們吃虧,佔我們便宜,我們當然也不可使人吃虧、佔人便宜的意念和行為。積極方面,我們期待別人能善待我們之先,我們應該首先真心的善待別人。嚴格的說:世界上實際只有兩種人,一種是製造問題的人,另一種是解決問題的人。有一種人是常以自己的利益為念,只問自己能賺得多少?能從別人獲得多少?存著這種想法的人,就是製造問題的人。又有另一種人是關懷自己所能做出的奉獻,自己能奉獻多少?能對別人有什麼貢獻?這種人是解決問題的人。在家庭生活或在工作的環境中,我們是屬於兩類中的哪一種人呢?一個常虧欠人、佔別人便宜的人是製造問題的人。一個具有愛心常樂意給予的人是解決問題的人。基督徒在家庭中或在工作環境中,應當以做一個解決問題的人而自許、自勉。如此,我們所言、所行,就能合乎「凡事都不可虧欠人」的原則。
如果我們肯履行自己當盡的責任,就能「凡事都不虧欠人」。在我們與人相處的過程中,若肯衷誠的履行自己的責任,關懷、幫助你週圍的人,則你所行的不但不會加害於人,反倒有益於人。你知道嗎?為什麼雁的飛行隊伍成「人」字形呢?那是為了節省能量。雁飛行時,牠的翅膀攪動空氣使牠的後面產生氣流,在這個空氣流中飛行,可以省力些。一群成「人」字形飛行的雁,每一隻都受到前面那一隻翅膀振動產生的空氣流的幫助,只有領頭的那隻沒有,在遷徙時,每隻雁輪流做領頭的。雁這種睿智、互助與勞逸平均的作法,實在值得人類學習。一個人在家庭或工作環境中,若肯履行自己當盡的責任,也能衷誠體諒、幫助別人,那麼他所言、所行,就必能合乎「凡事都不可虧欠人」的原則。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這是每一個基督徒所當謹守的生活原則。
(二)、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
保羅提醒基督徒「凡事都不可虧欠」,但在「相愛上要常以為虧欠」。基督徒雖凡事不虧欠人,但自己卻要常感到虧欠的是愛人之心不足。簡單的說,基督徒要常想到自己應該如何對別人先付出愛心,而不是常想到別人當如何用愛心對待自己。丈夫對妻子,妻子對丈夫,兒女對父母,朋友對朋友……若真具有「常以為虧欠」的愛,家庭必然因此更加的和諧。這種「常以為虧欠」主動性的愛,是我們所當培養的美德。我們當如何培養這種美德呢?
實踐「常以為虧欠」主動性的愛之首要祕訣在於肯主動的支援別人的需要。其實當我們去關心別人、幫助別人的時候,也使自己獲得益處,因此肯主動的幫助別人、關懷別人是智慧的表現。在伊索寓言中有一個馬和驢的小故事,有極深遠意義的教訓:從前有一位商人,他養了一匹馬和一頭驢子。馬用來供人乘坐,而驢子則是用來托運物品的。有一天,因為要運送的貨比往日多出很多,這位商人怕驢子無法承受這些載重,就把一部分貨品放在馬的身上。馬在路上一直埋怨不停,驢子沒有任何怨言,一言不發的前進,但是牠的步調愈來愈慢了,愈來愈不穩定了,原來驢子身體不太舒服。驢子發現自己實在是太難受了,於是開口說:「馬兄,我今天身體不舒服,已經有一點支持不住了,是不是可以幫我背一點東西?」原本就不高興的馬,聽了驢子的話後,更是萬分不悅的說:「你難道沒有看見我很累嗎?」便自顧自的走了。驢子蹣跚的步伐,搖搖擺擺的跟在馬的背後,每走一步,似乎都有倒下去的可能。再走了一段路後,驢子實在走不動了,牠再次的請求馬支援,但是仍舊得不到馬的幫忙。最後,驢子終於支撐不住,倒了下去,一命嗚呼。這位商人便把原來放在驢子背上的貨取下,搬到馬背上,繼續向前走。這時,馬開始後悔,但已經為時太晚了。夫婦之間、同事之間的相處,若能主動性的支援與協助對方的需要,這不但對對方有利,也是有益於自己,且也必因此獲得更美好的人際關係,更溫馨的家庭。
實踐「常以為虧欠」主動性的愛之第二個秘訣在於肯為別人著想。今天社會所缺少的不是知識、麵包而是愛,因為缺少為別人著想的愛,所以社會到處充滿凶殺、淫亂、偷盜……等等不法的脫序。舉個例來說,古人有句話說:「刀鋒不可向別人」,這是一個為別人著想的愛。我們拿刀給別人的時候,應該把刀柄朝向別人,刀鋒朝向自己,這是一種愛心的行為。如果每一個人都有這種為別人著想的愛,家庭與社會也沒有什麼紛爭了。把刀的鋒面朝向自己,是一種愛心的行為,如果有所失誤,並不會傷害別人,只會傷到自己。處理任何事情都有這種「為別人著想」的精神,寧可自己受傷而不傷害別人,這是愛的具體表現。有人說:「最好的人際關係,是我們犧牲自己的利益,以寬宏及體諒所建立的。」因此,一個能為別人著想肯犧牲、肯體諒別人的人,必然有良好的人際關係。
「在相愛上要常以為虧欠」這種對人主動關懷的愛,是我們所當培養的美德。
(三)、要有愛人如己的美德
保羅提醒我們愛是一切的原動力,是一切行為的準則,愛能成全所有的法律,在第9~10節的經文中,他強調三方面的真理:(1).愛是不加害於人(10節),這是愛的消極意義。(2).愛是使人得益處,這是愛的積極意義。(3).「愛人如己」是誡命的總綱。人若肯實踐「愛人如己」的道理,他的行為不但不會加害於人,而且所作所為必然有益於人。如果一個人行為的動機是愛,如果他的整個人生為上帝的愛所統治,而且愛人,他就不需要任何其他的法律了。因為愛就成全了全部的法律。保羅為什麼這麼強調愛人如己的原則呢?
一個肯「愛人如己」的人,才能成為好的基督徒、守法的好國民。事實上,法律上各項規定,都是為禁止人加害於別人。就如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等,都不過是防止人去侵犯別人的權益。這種禁止是消極的、是外表的,只是從外面禁止而已;但「愛」卻使人從內心不加害於人,且要使人得益處。這「愛」的原則是從裡面作起的,是積極的給人好處的。所以愛不但使我們實踐法律,而且也完全了法律所未能兼顧的部分和法律未能達到的目的。曾經有人說:「所謂愛;它,對國家是守法,對父母是孝順,對兄弟是謙讓,對夫妻是捨己,對朋友是信實,對兒女是仁慈,對病者是憐恤,對鄰居是和睦,對弱者是扶持,對強權是勇敢,對仇人是饒恕,對自己是聖潔。」一個肯如此「愛人如己」的基督徒,他是一位守法的好國民,因為愛就成全了全部的律法。
一個肯「愛人如己」的基督徒,必能有喜樂的生活。一個真心愛人如己的人,一定樂意幫助別人,也必然從助人當中獲得喜樂。曾有弟兄兩人到野地散步,見路旁有農人脫下的一雙鞋。弟弟說:「吃飯的時間快到了,我們把他的鞋藏起來,開開他的玩笑,看看他找鞋的窘境。」哥哥說:「不可以拿窮苦人的窘態,為自己尋開心,你要叫人開心。」弟弟說:「我怎能叫他開心呢?」哥哥說:「那很容易,你放些錢在他的鞋裡,看他穿鞋的時候必是很開心!」弟弟於是每支鞋裡放些錢,兄弟二人就躲在樹林裡看究竟。不久農夫收工了,到路旁穿上鞋子,沒走兩步,覺得鞋裡有東西,就坐下來。脫下右腳的鞋,往外一倒,有錢出來。又倒左腳的鞋,也有錢,他就站起來四週望了望,不見一人,起初是驚,其次是疑,再後笑了。兄弟兩人聽見他說:「感謝主,家裡正沒有錢。」手裡拿著錢,唱詩歌回家去了,兄弟兩人,你看我,我看你,會心的笑了。哥哥問弟弟說:「你今天是否作了賠本的生意?」弟弟說:「不!決不!比看一場電影更快樂多了。」你沒有喜樂嗎?你若肯用「愛人如己」的心去幫助別人,你會獲得無窮的喜樂。
「愛人如己」這是我們在人際關係中,所當實踐的原則。
保羅提醒我們做一個有愛心之基督徒的三個原則:(一)「凡事都不可虧欠人」──絕不做出違背自己的良心,傷害別人的事。(二)、「在相愛中常以為虧欠」──要學習主動的去關懷你周圍的人。(三)、「要愛人如己」──將愛心活出來。讓我們在愛中建立自己,在愛中造就別人。
美國總統林肯其童年就受嚴謹的宗教教育。當他母親臨終時,按手在他頭上,囑咐他要實踐愛人如己的道理。林肯一生以此自勉,不計人的惡,寬待仇人。當其左右問他為什麼不把仇敵消滅時,他答說:「我善待敵人,化敵為友,不是就沒有仇敵了嗎?」這種「愛」的榜樣,值得我們效法與學習。
「愛,能成全了全部的律法!」這是值得基督徒深思、實踐的真理。